全球微资讯!剖析《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银行及债市影响
2023-02-21 09:24:35 | 来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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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资料图片)
2 月18 日,银保监会、央行发布公告,为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则,推动银行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提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修订工作,形成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 年3 月20 日1。同时,为给我国商业银行预留充足的实施准备时间,并保持我国实施进度与国际成员基本同步,修订后的《资本办法》拟定于2024 年1 月1 日起正式实施。对此我们简评如下。
《征求意见稿》出台背景几何?
当前银行资本监管适用的法规为银保监会2012 年6 月公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办法》),其于2013 年1 月1 日起正式实施。一方面,《资本办法》实施已有10 年有余,在此期间,经济金融形势和商业银行业务模式都发生了不少的变化,包括国内产业结构调整、政府杠杆抬升、政策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加大等,使得《资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一些新问题,有必要进行适度调整以适应中国经济发展新环境。另一方面,在经历了次贷危机后,巴塞尔委员会(BCBS)开始深入推进后危机时期监管改革,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审慎监管要求,巴塞尔协议III 目前已成为全球资本监管最低标准,在未来“监管一致性”(RCAP)评估的推进下,我国有必要结合国际监管改革最新成果,对《资本办法》进行修订,与国际接轨。
《征求意见稿》修订原则有哪些?
银保监会、央行管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中提及2,《征求意见稿》修订原则主要有三。一是坚持风险为本,风险权重设定应客观体现表内外业务风险实质,使资本充足率准确反映银行整体风险水平和持续经营能力。二是强调同质同类比较,我国目前银行数量多且差异性较高,因此为提高监管匹配性,拟在资本要求、风险加权资产计量、信息披露等要求上分类对待、区别处理,强调同质同类银行之间的分析比较。三是保持监管资本总体稳定,平衡好资本监管与社会信贷成本和宏观经济稳定的关系,统筹考虑相关监管要求的叠加效应,保持银行业整体资本充足水平的稳定性。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修订内容有哪些?
主要修订在于构建了差异化的资本监管体系,重构第一支柱下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规则、完善调整第二支柱监督检查规定,全面提升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标准和内容。
一是构建差异化监管体系。相较于目前试行版本而言,《征求意见稿》按照银行间业务规模和风险差异,将银行划分为三个档次,不同档次匹配不同的资本监管方案,差异化资本监管并没有降低资本要求,其目的是在保持银行业整体稳健经营的前提下,激发中小银行的金融活水作用,减轻银行的合规成本。
二是重视计量和管理“两手硬”。计量方面,进一步细化风险加权资产的计量规则,总体上,增强标准法与高级方法的逻辑一致性,提高计量的敏感性;限制内部模型的使用,完善内部模型,降低内部模型的套利空间。管理方面,强调制度审慎、管理有效是准确风险计量的前提,为银行夯实经营管理基础、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提供正向激励。《征求意见稿》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三方面展开,细化计量规则的细化并调整风险管理要求。
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要求。一方面,参照国际标准,完善监督检查内容。设置72.5%的风险加权资产永久底线;依据银行储备资本的达标程度,限制分红比例;完善信用、市场和操作风险的风险评估要求,将国别、信息科技、气候等风险纳入其他风险的评估范围。另一方面,衔接国内现行监管制度,促进政策落实。完善银行账簿利率、流动性、声誉等风险的评估标准;强调全面风险管理,将大额风险暴露纳入集中度风险评估范围,明确要求运用压力测试工具,开展风险管理和计提附加资本。
四是提升信息披露标准和内容。遵照匹配性原则,建立覆盖各类风险信息的差异化信息披露体系。第一档银行要求披露全套报表,包括70 张披露报表模板,详细规定了披露格式、内容、频率、方式和质量控制等要求,提高信息披露的数据颗粒度要求,提升风险信息透明度和市场约束力。第二档银行适用简化的披露要求,披露风险加权资产、资本构成、资本充足率、杠杆率等8 张报表。第三档银行仅需披露资本充足率、资本构成等2 张报表。
《征求意见稿》对银行和债市影响如何?
一是对权重法的修订或将使得部分第一档银行的风险加权资产略有降低,资本充足率或略有提升。《征求意见稿》中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的权重法下,第一档银行对于以上主要资产所需采用的风险权重均整体有所降低,我们预计或将使得部分第一档银行的风险加权资产略有降低,从而使得资本充足率略有提升,资本补充压力或边际略有减轻。对于第二档商业银行,由于采用相对简化的资本计量规则,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的权重法与2012 年《资本办法》相比变化不大。
二是伴随信用风险权重调整,银行表内资产配置倾向或跟随调整,进而影响各类券种相对定价。风险权重的变化将影响银行表内的资本占用,从而影响银行的表内资产配置意愿。整体来说,从资本节约的角度考虑,银行或更倾向于投放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短期限同业存单、投资级公司和中小企业、投资级其他金融机构、优质信用卡客户、以现房或二手房为抵押的债权,对于弱资质银行债权、运营前阶段的项目贷款、房地产开发贷、以期房为抵押的债权、次级债和TLAC 非资本债务工具等的投放意愿或有下降。资管产品计量规则则有利于推高穿透可行性较高的产品需求,对货基影响取决于货基资产配置构成。对应债券相对价值上,我们认为:
由于资本风险占用下降,一般地方债所需额外溢价补偿降低,对应与国债的利差应收敛,而与专项债利差走扩;
同业存单期限利差(原始期限3M 以上 vs 3M 及以内)可能走扩,长期限存单供需矛盾或进一步突出;
银行对于投资级公司配置意愿提升,投资级公司定义中对于有存续股票或债券的规定可能促使优质企业发债,信用债市场有望进一步扩容,并且银行配置债券意愿有望提升,一定程度上弥补净值转型下理财需求的不稳定性;
银行二级资本债风险权重上升,而且资管产品的穿透管理规定导致无法通过委外投资和持有资管类转嫁,银行表内持有二级资本债的意愿或有下降,我们预计对大行影响相对有限,但部分中小行或受到影响,考虑到理财目前对二级资本债投资意愿边际弱化,低评级、长久期二级资本债的利差或面临一定上行压力。银行永续债在银行表内仍适用250%风险权重,受影响不大。
整体而言,从中长期来看,修订后的《资本办法》一定程度上利于第一档商业银行的资本补充压力释放,同时也会通过各类风险暴露风险权重的调整影响到银行表内外资产配置倾向,并进而影响到债券相对价值的重定价。从短期来看,虽然修订后的《资本办法》拟定于2024 年1 月1 日起正式实施,剩余时间不足1 年,但考虑到银行尤其是大行已提前有所准备,所以我们预估短期内对债市影响程度不大。
风险
最终公布的修订版与《征求意见稿》差异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