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主责主业 践行司法为民奋力谱写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
2022-11-01 10:12:56 | 来源: |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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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理顺管理体制,抓实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全县8个司法所均实行以县司法局管理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核编为正科级建制机构,现有政法专项编制23名,实有在编人数15人,其中所长7人,工作人员8人。按照县委组织部、政法委等七部门下发的《关于选派乡镇人员到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工作的意见》,从乡镇选派工作人员34人充实到司法所,壮大了司法所工作力量。同时,县司法局通过以会代训、专题培训、跟班培训等形式,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等业务培训,全方位、多层次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近三年来,全县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跟班培训8批次,参加各类培训400多人次。 三是用活信息技术,深化“智慧”司法建设。按照“智慧司法”“智慧矫正”建设有关要求,将司法所信息化建设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与移动、电信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建成双网同进外网内网同步运转的基层司法所网络运行格局。统一招标,建成覆盖全县司法所的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全过程、全时段、全区域监控,推动基层监管由“人防”向“技防”转变。依托县委政法委开发的“山丹县数字化社会治理运行系统”,健全“镇—村—网格员”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实现矛盾纠纷“一网受理、一网化解”。健全“司法所—网格员”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制度,实现了网格员随时随地走访,信息随时随地上传,做到了监管无漏洞。 二、以矛盾纠纷化解为重点,基层社会治理实现新突破。
一是体制机制深度融合。山丹县从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积极推动“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和“百姓参政团、百事服务团、道德评判团”深度融合的“五治三团”社会治理模式,结合人民调解、信访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网上调解、诉前调解六种调解形式,提出了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化解“1633”工作目标,构建了“112188”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落实“中心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努力实现矛盾纠纷调处率、化解成功率、群众满意率大幅度提升,民转刑案件、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案件大幅度下降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巩固提升了“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建设水平。
二是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纳入“山丹县数字化社会治理运行系统”,以“多网融合、一网共享”为导向、以智能化为手段,以数字化治理平台为支撑,建成具有山丹特色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系统,将各个源头梳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在网上进行全流程运转,形成“问题网上发现、矛盾网上分流、纠纷网上调解、结果网上督办、形势网上研判”的工作模式,确保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调处,有效预防民转刑、访转刑及群体性事件发生。各基层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对接,规范完善矛盾纠纷的受理、登记、调处、交办、承办、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机制,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了“调解成功率高、协议履行率高,纠纷解决成本低、协议反悔率低”“两高两低”的社会成效,将新时代的“枫桥经验”推向了更高水平。
三是部门联动齐抓共管。通过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检调对接、行调对接、当事人自愿申请的方式将受理的案件分别分流至8个乡镇调委会和8个行业调委会依法进行调解,引导当事人对调解成功的案件通过司法确认(赋强公证)依法认定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确保协议及时履行。让矛盾纠纷登记、分流、调解、达成协议、结案存档、跟踪回访等各项流程无缝对接,推动了全县社会治理“六个转变”(从“受理转交办”向“就地化解调处”转变、从“单打独斗”向“联调联处”转变、从“一般调解”向“依法调处”转变、从“被动参与”向“主动议事”转变、从“各方稳控”向“多方维权”转变、从“无序上访”向“法治信访”转变),部门之间推诿扯皮、信访人闹访等现象明显减少。近五年来,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696多件,涉及人数14000余人,标的金额达到1.6亿元,全县群众信访总量同比下降6.8%、信访重访率同比下降了59.8%、集体访同比下降24.1%、越级访同比下降43%,基层社会治理成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三、以服务利民为目标,公共法律服务展现新作为。以公共法律便民中心为依托的打造司法便民“110”平台,将公共法律服务的移动服务渠道与实体服务中心相结合,使“山丹司法”公共法律服务二维码走进社区、走进村镇,覆盖全县每一个角落,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到精确标准、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是创建“普法星期五”宣传品牌。将每月最后一星期星期五列为全县固定法治宣传日,创建“普法星期五”品牌,并召开专题会议推进活动落实。县司法局组织县法治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于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五在龙首广场以及各基层司法所在乡镇主要集市、街道主动为居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积极为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唱响了“普法星期五”法治宣传品牌,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二是开办“一把手”说法栏目。为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县司法局制定《山丹县组织开展“一把手”说法活动实施方案》,精心打造“一把手”说法栏目,带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不断提高全县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年计划开展“一把手”说法18场次,现已举办10期。
三是推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落地见效。深入贯彻《甘肃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一村(居) 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推动各乡镇、村社与律师签订法律顾问协议。目前,全县8个乡镇、117个村(社区)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司法所指导建立“乡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将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老党员等“法律明白人”、“三官一师一员”纳入微信群,主动把脉村居法律服务需求,形成了多层次、低成本、高效率的法律服务新模式,打造了“指尖上的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与村民零距离沟通,将普惠、精准、及时、有效的公共法律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积极引导百姓无事学法、遇事找法、办事靠法,有效提升了基层群众法律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END来源:社区矫正股编辑:马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