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观焦点:公用事业行业周报:广东等多地发布2023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
2022-12-08 20:18:31 | 来源: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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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首提“一次能源价格传导机制”
广东省能源局、南方能监局联合发布《关于2023 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文件内容,2023 年广东电力市场规模约为5500 亿千瓦时,包括直接参加市场交易电量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量。这一规模与2022 年持平。但年度交易规模却有了一定的变化,《通知》中安排年度交易规模上限3000 亿千瓦时,相比2022 年的3150 亿千瓦时,减少了近5%。但2023 年可从市场直接购电的用户电量规模从2022 年的4800 亿千瓦时,增加到了4900 亿千瓦时。值得一提的是,广东此次《通知》首提“一次能源价格传导机制”和“售电公司收取浮动费用”等内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江苏年度长协比例提高,绿电交易价格不受限制江苏省发改委、江苏能监办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3 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的通知》,提出2023 年,一类用户年度交易电量应为其2022 年用电量的75%-85%,售电公司年度交易电量应为其所有签约用户2022 年用电量之和的75%-85%。2022年用电量按照前10 个月用电量的1.2 倍折算。
通知明确,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为燃煤机组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原则上不超过20%(0.3128~0.4692 元/千瓦时)。新增“燃气机组和绿电交易价格不设限制”条款。如今,构建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将成为主流趋势,绿电交易将越来越受到重视。绿电交易价格不受限制,可以充分体现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
山东计划取消峰谷分时电价
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2023 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指出,调整完善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结构,其输配电价执行与直接交易用户相同的电价政策,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将有助于深化电力市场建设,规范电网代理购电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双轨制”的运行现状,拉大峰谷价差,引导用户错峰用电,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通知》还明确,将有序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参与市场费用分摊,支持新能源与配建储能联合体参与电力市场。
建议关注资产优质、效率领先,且新能源转型步伐较快的华能国际(600011,买入)、国电电力(600795,未评级)、华电国际(600027,未评级);
建议关注核电+新能源双轮驱动的中国核电(601985,未评级),核电高端制造标的景业智能(688290,未评级)、江苏神通(002438,未评级);
建议关注通过资产重组成为南网储能运营平台的南网储能(600995,未评级), 抽水蓄能产业链标的东方电气(600875,未评级)、中国电建(601669,未评级);
建议关注定位“风光三峡”和“海上风电引领者”目标的三峡能源(600905,未评级) ,以及福建海上风电运营商福能股份(600483,未评级)、中闽能源(600163,未评级);
建议关注国网旗下配电网节能上市平台涪陵电力(600452,未评级),以及三峡集团旗下的核心配售电及综合能源平台三峡水利(600116,未评级)。
风险提示
新能源发电的增长空间可能低于预期;火电基本面可能继续恶化;新能源运营的收益率水平可能降低;电力市场化改革推进可能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