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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隔4个月,山东省潍坊市2名原副市长当庭认罪悔罪

    2021-05-12 11:09:05  |  来源:  |  编辑:  |  

    2021年5月11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潍坊市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市长王树华受贿一案。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树华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20年下半年,被告人王树华利用担任潍坊市委副秘书长、昌乐县县长、昌乐县委书记、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潍坊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2003年2月至2020年夏天,本人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2112万余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树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树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亲属及各界群众近30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被查

    2020年9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王树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通报称,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潍坊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王树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王树华,男,汉族,1962年6月生,山东诸城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潍坊市委研究室副主任,市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昌乐县委副书记、县长等职。2006年12月任昌乐县委书记;2010年12月任潍坊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12年10月任潍坊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7年2月起任潍坊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

    处分

    2021年2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王树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

    通报称,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潍坊市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市长王树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树华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包庇、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亲清不分、贪婪腐化、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树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树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潍坊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逮捕

    2021年3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王树华决定逮捕。

    消息称,日前,山东省潍坊市政府原党组副书记、副市长王树华(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树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邢培彬涉嫌受贿1538万元

    当庭认罪认罚并真诚悔罪

    记者注意到,约4个月前,2021年1月14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潍坊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邢培彬受贿一案。

    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上半年至2020年7月,被告人邢培彬利用担任昌邑市委书记、潍坊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顾问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获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所送现金、车辆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38.070739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邢培彬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邢培彬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真诚悔罪。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被查

    2020年7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山东省潍坊市政府原副市长邢培彬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潍坊市政府原副市长邢培彬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邢培彬,男,汉族,1951年3月生,潍坊昌乐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69年6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昌乐县委副书记、县长,安丘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昌邑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2002年12月任潍坊市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2003年2月任潍坊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8年1月任潍坊市政府顾问、党组成员,2013年4月退休。

    处分

    2020年10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消息,山东省潍坊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邢培彬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山东省纪委监委对潍坊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邢培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邢培彬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邢培彬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邢培彬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商人老板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邢培彬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相应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逮捕

    2020年11月4日,高检网消息,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邢培彬决定逮捕。

    消息称,山东省潍坊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邢培彬(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日照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邢培彬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诉

    2020年12月22日,高检网消息,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邢培彬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消息称,日前,山东省潍坊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政府顾问邢培彬(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日照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邢培彬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日照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邢培彬利用担任昌邑市委书记,潍坊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政府顾问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合: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 高检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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