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4 14:10:09 | 来源: | 编辑: |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现将《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商务部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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